本网淮安讯:2006年,张某向王某借款50000元,约定一年后偿还。期满后,张某未履行义务,王某诉至法院。清河法院判决张某偿还王某借款及诉讼费用50750元。案件进入执行后,承办法官多次督促张某还款,其却始终借口在外地打工而不予执行。鉴于张某的拖延行为,经合议庭研究决定对张某住处予以搜查。

20089267时许,执行干警持搜查令前往张某家中搜查,张某妻子接待后称张某未在家中,不知去向。在搜查过程中,执行干警却“意外”发现仅穿一条短裤的张某躲在衣柜中,当即对张某及其妻子的行为予以训诫,告知他们可能会因不履行法定义务和不协助法院执行而双双被拘留。此时,张某夫妻俩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乖乖的还清了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