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淮安清河法院通过认真学习,立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工作实际,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创新审判机制,把各项要求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践行党的事业至上,规范案件审理程序。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审理是事故受害人获得民事权益救济的重要途径,也是法院依法对交通管理部门责任认定、鉴定部门鉴定结论、费用收取作出审查和采信的最终环节。该院组织法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三个至上的重要论述,在交通事故审理过程中,不仅要求法官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鉴定结论进行职责范围内的依法审查,也要求法官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鉴定部门的协调沟通,对需要更改的责任认定,首先要求证据确凿充分,其次要求应当听取事故责任认定人的意见。由于这些措施实行,让案件审理程序更趋公开、透明、和谐、统一,各利益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方位保障。

二是践行人民利益至上,采取特色为民措施。清河法院结合道路事故赔偿案件特点,在司法为民上探新路,实行“一个兼顾,一个释明”。一个兼顾,就是审执兼顾。在审判工作中兼顾到执行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兼顾执行标的款达30余万元。一个释明,就是加强对一些不明法律问题的解释、提醒,以有利于案件的正确审理。如合同之诉与侵权之诉的区别、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限额等法律问题。为公平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延伸释明对象,释明交通事故安全法及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此做法实施后,获得事故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三是践行宪法法律至上,不断提升司法能力。通过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清河法院突出抓好审案水平的提高,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该院重点突出“双练”,一练审案能力,增强驾驭法庭能力。该院选择几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由院庭亲自挂帅审案,演示驾驭庭审的技巧,其他法官参与旁听,庭后组织交流点评。二练法律文书说理能力,杜绝无理判决、无法判决,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