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四项措施深化“诉调对接”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2-02 浏览次数:728
本网苏州讯:2008年,昆山法院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通过深化巡回审判、设立调解工作室、加强对调解工作者培训指导以及与乡镇开展结对共建等工作,努力构建全社会大调解新格局,减少了纠纷成讼率,促进了社会和谐建设。特别是与周市镇合力推进诉调对接、快速化解基层矛盾、依法服务社会稳定等共建成果得到了苏州中院叶兆伟院长的充分肯定。新年伊始,昆山法院按照叶院长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共建经验,在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上早作部署,在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多下工夫。
一是健全机构设置。在院部和下属的千灯、花桥、巴城三个法庭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室与审判业务庭、人民法庭的工作流程,实现立案窗口与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室诉前调解等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配强配好人民调解员,使更多的民商事纠纷通过人民调解途径妥善解决,促进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双向联动,确保诉讼与调解从形式到内容的无缝对接。
二是加强巡回审判。制定出台《昆山法院巡回审判实施意见》,督促、规范审判业务庭与人民法庭将巡回审判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克服“案多人少”的工作矛盾,继续深入推进“百村百案巡回审判活动”,通过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将更多涉及民生类案件纳入巡回审判的工作范围,把贴近基层群众生活的涉法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与宣判。同时,把巡回审判与预约立案、就地立案、指导人民调解、开展法律咨询等便民利民举措有机结合,力争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工作目标。
三是强化法制宣传。制定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把相应的法制宣传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庭室,按照城区和乡镇的不同特点,以企业员工、镇村农民、在校师生为重点对象,因时、因地、因人而宜,通过讲座、咨询等多样化方式,有计划有侧重地进行法制宣传。加大宣传调研的工作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开展有针对性、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制意识与法律水平,使更多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于诉讼程序之外。
四是推进和谐乡镇共建。针对周市镇外资企业落户多、易受金融风暴冲击的现状,将对该镇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和成因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实地走访重点村企、学校、专门市场等,全面把握周市镇社会矛盾纠纷状况。通过召开农村片、社区片、企业片等不同类别的座谈会,形成具体的共建实施方案,确保法院专人定向负责到位,帮助当地政府拓展矛盾解决途径、提高纠纷解决能力。在与周市镇和谐共建的基础上,走好“服务乡镇发展、以点带面推进”的新路子,不断推广活动经验,扩大结对共建的范围,为昆山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