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被执行人吴某住豪宅年收取租金30万却不履行判决义务,长期“下落不明”。120日凌晨4,建湖法院执行人员在射阳法院的配合下,来到射阳县某砖瓦厂,在对住宅进行了搜查无果的情况下,决定查封其住宅,将其妻、女赶出豪宅。在执行过程中,并对干扰执行的其妻王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19984月,被执行人吴某经营砖瓦厂向申请人盐城建材公司赊购真空挤砖机等设备计欠91127.76元不还,2004年,申请人向该院提起诉讼,该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后,吴某未履行法律义务。

申请执行期间,该院多次赶到射阳吴某的住处进行执行,但被执行人却下落不明,一直没有结果。2008年度,该院了解到砖瓦厂恢复了生产,由吴某发包给他人承包,吴某及其家人收取租金30万元。在此情况下,吴某仍未主动履行债务,收取租金后在外继续避债,留下家里人应付日常工作。今年120日凌晨4时,该院与射阳法院执行人员来到吴某住处,对其住宅进行了搜查,并查封了其住宅,将其家人赶进了厨房,在执行过程中,吴某家属王某辱骂执行人员被当场司法拘留。

截止发稿时,吴某已履行了3万元,余款仍在积极履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