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我就知道法官能为我们农民工做主,虽然被扣的钱不能全部拿回来,但是能拿到500,我已经很感激了,毕竟我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胡某小心翼翼地将现金放进贴身口袋后,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至此,一起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在诉讼之前得到了妥善解决。

115上午,两名操外地口音的男子推搡着走进江阴院信访办公室,一进门,年纪较轻的男子就大声嚷着:“我要告他!法官要替我做主啊,他克扣我们农民工的工资。”另一名年纪稍长的男子满脸委屈,手中的皮包和袖口都被扯破,可见双方之前发生过肢体冲突。接待法官立即安排两人坐下,为他们倒茶,让双方消消气,慢慢谈。很快,法官便从两人口中得知了双方争执的原因。原来,他们都是安徽老乡,专门替人家装修房屋,其中,年纪较轻的胡某是另一名男子陈某雇佣的小工。前不久,陈某承接了一家公司的装修生意,其中一项工作交由胡某负责,双方谈好报酬为4000元,可是在完工结账时,陈某只支付给胡某2400元,克扣了他1600元,理由是对方公司认为胡某的活干得不好,因此算总账时打了折。胡某认为,这不构成克扣其报酬的理由,如果是自己活没干好,为什么当初对方公司没有对他本人提出,而是结账时才对包工头说,这分明是包工头胡编乱造的。而陈某却称,因为胡某的活没干好,拖累了自己少赚钱,所以被公司少算的1600元钱理应从胡某的报酬中扣,并且还拿出了对方公司跟自己的结账单作为证据。

法官听完两人各自的陈述后,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告诉胡某,被克扣工资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动粗就是违法,更何况因胡某的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了陈某1600元损失也是事实,同时法官又劝陈某作出让步,毕竟工程出了问题,作为包工头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不能由胡某一人承担。法官劝双方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真的起诉打官司,将会牵扯双方很多精力和财力,还不如双方同时作出让步,早点化解矛盾,一起回老家过年。

“法官说的句句在理,我也不想背上官司过大年啊!”在法官的劝说下,陈某从扯破的皮包中掏出500元补偿给胡某,最终,双方满意地离开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