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为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和制作水平,增强司法裁判公信力,清河法院以四项措施扎实开展裁判文书大评查活动,对全院今年以来审判业务庭所结的各类案件判决书进行全面评查,推动裁判文书质量和制作水平的提高。

一是确定责任人,对裁判文书质量进行大评查。该院要求各业务庭将本庭已结案件判决书原件一式两份收齐后交审管办。审管办按照案件类型,将判决书交质量评查小组评查。评查结果是评选出优秀文书和较差文书。评查员对照优秀文书评查标准对文书进行打分,采用无记名方式,分别对文书进行评议,评选出40篇优秀文书进入复审。对40篇评选出的文书,由审判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优秀裁判文书20篇,对这20篇优秀文书编制成册,供全院审判人员学习参考。

    二是确立审核制度。评查小组对评查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和普遍性问题进行输理,形成书面材料,交审管办汇总。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评查员要分析原因、提出对策,要求相关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三是坚持案件督查制度。案件质量评查组对裁判文书实行督查,不定期对裁判文书质量进行抽查,履行评查职责。对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逐案及时进行督查,提出督查意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是否追究错案责任。

四是明确奖惩标准。对裁判文书中出现错字、漏字或多字,案由表述不规范,叙述事实不准确的,漏引、错引法律条款等差错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对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给予通报表扬,并每篇奖励案件承办人300元;对评出的较差文书,每篇扣罚案件承办人100元,并在法官业绩考核中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