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镇江法院“六大元素”
作者:仲苑 发布时间:2009-01-21 浏览次数:811
本网镇江讯:时光飞逝,2008年挥手告别;光阴似箭,2009年扑面而来。对于每位中国人来说,2008年交织着磨难与沧桑、梦想与荣耀;对于镇江法院人来讲,2008年融合着汗水与奋斗、收获与希望。全市法院按照党的领导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的要求,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努力实现公正司法与服务大局共融,着力追求化解矛盾与促进和谐共振。法官们辛勤的汗水中闪亮着一个个“镇江法院元素”……
元素之一:服务大局
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健康稳定的外部环境。全市法院紧盯镇江经济发展的总航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稳妥地审理各类案件,妥善处理了一批涉农、涉金融、涉知识产权、涉重点工程建设案件,主动为南城北水、京沪高铁等城建重点项目和“千百亿工程”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两级法院法官经常深入辖区企业,倾听企业意见和建议,畅通法院与企业间的沟通渠道,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市中院专门召开台商法律服务恳谈会,针对金融危机给台资企业造成的影响,从公司内部治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等,为到会的台商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
元素之二:保障民生
依法保障和服务民生是全市法院的一项中心工作。一年来,全市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了解民情,倾听民声,体察民意,全面践行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市中院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工作意见》,将涉及民生、民权、民利的案件摆上突出位置,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各法院相继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发放“诉讼便民卡”、“法官联系卡”,推行上门立案、预约开庭、假日法庭……建立起覆盖全市大部分集镇和村庄的巡回审判网络,全年共组织巡回审判696次,审结案件630件。各法院还积极拓展司法救济渠道,加强法律援助,关注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城乡特困群众以及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全年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77.73万元。
元素之三:促进和谐
全市法院坚持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落脚点,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调节职能,审慎、稳妥地审理好每一起纠纷案件,将调解作为民商事案件的裁判基础并贯穿于诉讼活动始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合理、合法地调节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利益纷争。2008年,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4.4%,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达21.3%,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44.4%,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在法院得到了化解。全市法院还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加强与公安、司法、信访、工会、妇联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全力引导当事人以和谐的方式解决纷争。全年为人民调解组织举办法律培训63场次,指导调解各类民间纠纷627件,调结465件,调解成功率达74.16%。
元素之四:规范司法
四年前,全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司法环节和各项工作中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2008年,全市法院继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创建活动,以解决不规范的司法行为为着力点,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健全和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形成以点带面,以典型促全局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了一整套严格规范的审判工作机制和运行体系。涌现出以润州法院为代表的10个省级司法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和25个市级示范点,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元素之五:提升质效
2008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急剧上升,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7519件,比2007年上升21.93%,特别是民事案件出现“井喷”,平均增幅达32%,有的基层法院甚至高达40%。面对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各法院克服重重困难,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着力加强案件流程跟踪管理,强化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对审判工作进行常态监控和动态管理,统一执法尺度,确保公平公正,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市中院不断完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析反馈制度和审判疑难问题研讨机制,着力统一全市两级法院执法尺度。全年全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44902件,比上年上升23.53%,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一审案件占结案总数的0.4%,比上年下降0.2%,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6.18天,比上年减少2.47天。
元素之六:夯实基础
2008年,全市法院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着力增强司法能力,大力改善物质装备,努力实现全市法院整体工作的新跨越、新发展。一年来,举办和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23期,培训干警730人次,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办的在职法律硕士班65名学员顺利通过论文答辩,市中院法律硕士以上人员达34%,7家基层法院全部超过12%。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共有集视频、语音、数据“三网合一”的标准型和简易型科技法庭19个,基本实现了办公无纸化、案件流程网络化、庭审记录电脑化、档案管理电子化。新建成的丹徒宝堰法庭按照庄重、实用、和谐的理念建造,法庭周围环境优美,充满人文气息,把“和谐司法”的理念表达得淋漓尽致,被誉为“最美的人民法庭”。年底,京口区法院、润洲区法院和丹阳吕城法庭、丹徒辛丰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