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丰县法院大力加强庭前调解工作,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扩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08年该院投诉率与去年同比下降2.3%;申诉率与去年同比下降6.4%。 

一是预制案件调解笔录模式。该院结合审判实践,研制出调解案件自动化操作系统,在电脑上预制了各类案件的调解笔录模式,每次有新案件调解时只要点击相应的模式,填写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调解内容,就会自动生成调解笔录和调解书的原、副本及相应的送达回证,所有案件材料实现同步输出,一次成型,提高了诉讼效率。

二是专门设立立案调解室。该院专门制作了征求庭前调解意见书,对所有立了案的民商案件在立案阶段均逐个征求案件双方当事人有无调解意愿。同时设置了专门的立案调解室,配置了专职调解人员,对双方均同意庭前调解的案件及时进行调解,不能调解的必须按正常审判流程流转到相关庭室。

三是提高了立案调解的效率。当事人来立案时,法官不急于立案,而是根据情况,先行审查,对有调解可能的,先行调解,有些是边调解边立案,避免了一些争议不大可以短时协商解决的案件进入不必要的冗长复杂的诉讼程序,方便了群众诉讼,增强了当事人调解结案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