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结合辖区赡养纠纷案件较为突出的特点,在审理过程中注意讲究调解方法,加大调解力度,尽可能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该院共审结赡养纠纷案件51件,其中调撤46件,调撤率为90.2%,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坚持调解为主的原则。在审理赡养案件中,法官主动把当事人的亲属、家族长辈及当地民调干部请到现场,借助当地公安、村委会、妇联等部门配合,采取巡回审判、法律宣传、道德教育多种形式,积极做好调解工作,维护被赡养老人的权益。

二是坚持司法便民的原则。立案阶段,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采取电话预约立案、并为老年人代写诉状,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办理诉讼费减免手续。审理阶段,采取上门送达、上门开庭、上门宣判等措施。案件审结后,根据老年当事人的理解能力,就裁判结果及理由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明。。

三是坚持庭前释法说理到位。对赡养案件,该院审判人员做到亲自向对方当事人送达起诉书等法律手续,当面讲述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教育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促进案件的调解解决,有效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到位。该院及时将涉老案件的信息反馈给相关组织好单位,同时对社区等民调组织出具的合法调解协议及时予以确认,以便调动各方面的司法资源,督促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促进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