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被评为“政法工作创新奖”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1-19 浏览次数:651
本网南京讯:近日,南京中院《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做法被省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创新奖”,充分肯定了南京市法院建设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基本做法与成效,省政法委将进一步宣传推广这一创新工作成果。
2006年初以来,南京市法院大胆实践,会同市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建立了南京地区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通过这两个机制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施加心理的和现实的双重压力,促使其努力履行法定的义务,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在南京地区逐步形成了以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为荣、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为耻的舆论氛围,提高了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为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在制度上提供了范例。
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建立,一是丰富了执行措施和途径。二是提高了案件的自动履行率。三是推动了一大批难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四是形成了推动解决执行难的良好法治环境。五是引起全国法院系统的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动态》进行了专门刊载。六是行政职能机关密切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七是推动了《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全国法院广泛实践的基础上,2007年全国人大在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增加了一条,作为第二百三十一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2006年11月,市法院执行局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1月,市法院执行局被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二????七年度法治南京建设《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2008年9月,南京法院《建设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攻克执行难》经验材料被收入《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执行制度专业委员会年会论文汇编》,同时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审判经验总结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