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虎丘区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案件标的额为810余万元,涉及上海、苏州4家企业以及3名自然人的金融联保案件,避免了多家中小企业在年底还债高峰中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困境。

 

张家港某商贸公司因企业发展与高新区某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融资金额为810万,有3家企业及3个自然人为该笔借款担保。借款到期后,该商贸公司因资金问题未能按约还款,担保人也未履行担保义务,金融机构遂起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识到,该案涉及多家中小企业,临近年底尤其是在今年企业流动资金偏紧的大背景下,如果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导致企业因被迫短期还债而被压垮的局面。基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考虑,承办法官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灵活实施保全方案。因涉案标的较大,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后同意保全但在实际保全时主要采取冻结被申请人房产等方式,既保护了原告的利益又避免直接冻结银行账户而导致企业资金链骤然断裂的危险。二是合理利用委托授权。因本案涉及被告较多,且大多在上海、福建等地,法院建议被告共同委托1家公司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参与调解,既能减轻企业的诉累,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调解参与人过多而导致的意见难以统一的情况出现。三是宣判前再次调解。调解陷入困境后,法院在庭审结束后并没有当庭宣判,而是选择十日内宣判,为双方争取最后调解机会。针对调解过程中原告不肯让步的情况,法院说服被告多方筹措资金先行归还被告150余万元,为调解打下基础。在法院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的合作意愿逐渐强烈。宣判前一天,法院再次组织调解,双方终于就还款达成调解协议,既控制了金融机构风险,又为中小企业持续、稳定经营赢得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