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115,淮安楚州区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留宿好友家竟窃走其钻戒的被告人小红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罚金6000元。  

小红今年28岁,住楚州区某镇商贸城内。去年919日下午,小红与老公吵架后,就到邻村的同学小云家。小云与小红关系一向都很密切,见小红心情不好,就留她住在家中。第二天晚上,小红的手机没电了,向小云借手机,小云就让小红到其包中拿。谁知小红在翻找手机时,发现小云包中首饰盒中存放有用卫生纸包裹的PT950钻戒1枚,顿生占有之意,将该钻戒顺手藏了起来。尔后,小红还若无其事的陪小云看电视。924日早晨,住了几天的小红要去苏州打工,小云见正下大雨就挽留她,但小红执意要走,小云就喊了一辆“马自达”送她。几天后,小云发现钻戒不见了,就打电话给小红,小红矢口否认。无奈之下,小云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小红将钻戒折价款3500元赔偿给小云。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系初犯,并确有悔罪表现,遂决定对其适用单处罚金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