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孩当掩护偷衣服 四名河南妇女获刑罚
作者:许文珏 徐英 发布时间:2009-01-16 浏览次数:1089
本网无锡讯:抱着小孩当掩护,进入店家连续作案。四名来自河南的农村妇女一天之内“洗劫”13家店铺,得手各式衣裤、包等物30件。日前,这四名妇女分别被宜兴法院以盗窃罪判处8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王某、曹某、朱某和李某来自河南省潢川县。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伙同曹某、朱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