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没找着 深夜抢商店
作者:尹振国 发布时间:2009-01-16 浏览次数:1014
本网南通讯:两名从山东来海门寻找工作机会的年轻人孙建、孙辉,因工作没找着,身上的钱也花光了,竟共同抢劫一家商店。最近,海门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孙建、孙辉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建、孙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孙建、孙辉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两被告人归案后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法院对两被告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