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应尽职。这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我感到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加强,透明度提升。”尽管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已经于12月27日闭会,从北京回到靖江法院已半个月的“法官妈妈”陈燕萍仍沉浸在无比兴奋中。身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她,作为特邀代表列席了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12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的通知传到了靖江法院园区法庭副庭长、全国人大代表、 “法官妈妈”陈燕萍手中,她被告知作为列席代表将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从七届全国人大开始,全国人大每次召开常委会时都选择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这些列席代表或是曾提出过相关的议案,或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学者等。本次常委会共邀请3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列席代表除了没有表决权外,和参会的人大常委会委员一样,参与审阅材料,审议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等。接到通知后,陈燕萍做了充分准备,于12月20日奔赴北京。
12月21日,陈燕萍与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起走进会议厅。四次全体大会,陈燕萍都认真聆听。八次的分组审议,陈燕萍都踊跃发言。在参加分组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时,陈燕萍提出,一些基层民营企业或用人单位往往只重视工伤保险,因为工伤保险出险后由保险公司赔偿,而不给劳动者提供养老、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她建议增加一个强制性条款,这样用人单位就会自觉为劳动者进行社会保险,并自觉缴纳社保费。第二天,她的建议就被刊登在常委会简报上。
接下来的几次分组审议中,她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中仲裁法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等发表了自己意见。中途休息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树声专门走到陈燕萍身边,说:“你是来自基层的代表,你的发言很实际,提出的意见也很好,不错!”
会后,吴邦国委员长亲切接见了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并与他们合影留念。
回到法院,陈燕萍感触颇深:“作为代表,我要更加客观地看待自己从事的工作,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