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突出“快、调、送”审好涉农案件
作者:陈怀余 发布时间:2011-12-31 浏览次数:221
近年以来,阜宁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在审理涉农纠纷案件时突出“快、调、送”三字,为农业生产提供快捷的司法服务,受到了辖区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2011年共受理涉农纠纷案件1606件,调撤率为 96.6% ,平均结案周期23天。
该院突出一个“快”字,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涉农案件尽量缩短办案期限加快审理,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突出一个“调”字,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将调解贯穿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充分运用乡、村调解网络,发挥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的互动优势,最大程度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突出一个“送”字,将审判向偏远乡村倾斜,送法到田间地头,就地解决纠纷,为村民节省往返法庭的时间和开支,确保农民诉讼与生产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