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最高人民法院于1 8 日正式公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及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省法院又于112发出《关于迅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紧急通知》,对迅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提出了具体要求。刑三庭迅速行动,组织全庭人员认真学习,并提出贯彻执行“五个严禁”的五项措施。

一是对照要求,不断增强廉洁司法的自觉性。廉洁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司法腐败必然导致司法不公。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是法官行为规范的底线,要对照规定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严格自律,经常用反面典型提醒自己,用正面典型鞭策自己,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使公正司法、廉洁办案成为发自内心的自觉要求。

二是谨慎交往,与当事人、律师保持适度距离。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 维护司法公正的暂行规定》等纪律规定,审慎地使用手中的审判权,禁止利用职务、工作便利与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进行权钱交易。与律师有亲朋、同学、师生、曾经同事等关系,以及与律师之间存在交往情况的,一律要主动报告,登记备案,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是严格程序,确保案件审理符合司法规范化要求。巩固 “禁止说情打招呼、泄露审判秘密”专项教育活动成果。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审判人员不得超越职责权限,以带有倾向性的观点、意见或者暗示过问本部门或者本院其他部门以及下级法院受理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情况;所有参与案件审理的人员,不得违反规定介绍、透露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确保案件审理不受不当因素干扰,确保审判秘密不被泄露。

四是强化责任,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火墙。在过去的工作、生活中,刑三庭全体人员严格要求自己,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树立了良好形象。但是,廉洁问题来不得半点麻痹和松懈,最高法院正是针对当前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制定的“五个严禁”。在司法廉洁问题上,每个人都是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责任追究,真正发挥“五个严禁”挡箭牌、防火墙作用。

五是加强监督,不断完善各项廉政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制度,继续逐级签订《廉政承诺书》,把“五个严禁”作为《廉政承诺书》的具体内容,确定庭领导、审判长及一般工作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健全审判监督机制,加强对案件办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进一步完善党内生活制度,不断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提高抵御腐败的能力;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制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确保队伍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