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院“三个结合”迅速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
作者:周瑞星 发布时间:2009-01-15 浏览次数:607
本网盐城讯:“凡是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就地严肃处理,绝不允许网开一面,该调离的调离,该撤职的撤职…”
将学习贯彻“五个严禁”与当前实际相结合。针对当前正值年末岁底,请托说请风险较大的实际,该院专门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一次节前专项教育,并将“五个严禁”具体内容印发至每位干警手中。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干警开展专题讨论,进行自我反思,突出整治存在问题。该院还通过反面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警示全体干警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
将学习贯彻“五个严禁”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该院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宣传栏、向当事人发放“五个严禁”规定监督卡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营造社会监督氛围。该院还向社会公布了24小时举报录音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将“五个严禁”学习成效落实到具体司法为民的措施上,不流于形式。
将学习贯彻“五个严禁”与加强内部管理相结合。该院以“五个严禁”为契机,狠抓省高院“六条禁令”、市中院《关于规范司法礼仪的若干规定》、《关于确定鉴定、拍卖机构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落实。同时,结合本院现有的内部通报、纪检监察信访提醒函等制度,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反映和举报,要求纪检部门逐人逐件登记。凡违反“五个严禁”规定,一经查实,按规定就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