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四项案件”未结率为全市最低值
作者:佟管 发布时间:2009-01-15 浏览次数:480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注重强化审判管理,特别是四项案件的管理力度,以促进该指标良性运作,提高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进而提升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徐州市审判管理通报最新数据显示,铜山法院四项案件未结率为3.55%,位列全市法院之首。
一是严格审批、严格录入。依照上级法院审批权的规定要求,审批权提级由分管院长行使,严把入口关,在此基础上,审管办首先要严格审查审批手续是否违规,是否符合上级法院的要求,对不符合入口条件的,坚决不予核准录入。
二是监管得力、跟踪督办。加大对四项案件的监督跟踪管理,至少每月两次以通报形式亮化附加审理天数,起到警示提醒效果,防止隐性超审限和18月未结案件的产生。
三是注重与鉴定科、立案庭、研究室的协调与沟通,加大对鉴定、评估、审计、公告及管辖权异议案件的节点管理,减少周期,减少审限,提高效率。为确保该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对四项案件的成因从主客观等多角度进行分析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相关对策予以压降,效果明显,继而制定了《关于四项案件流程管理规定》,便于长效管理。
四是切实强化庭长的审判管理责任,将是否建立四项案件台帐、是否按月调度及召开四项案件分析会纳入庭长考核内容,确保庭长做好日常审限督查及时恢复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