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区委领导专门批示充分肯定法院服务大局工作
作者: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1-15 浏览次数:492
本网扬州讯:2008年,扬州广陵法院以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为抓手,坚持服务市、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为辖区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
一年来,法院先后制定了《关于依法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的实施意见》、《关于在辖区内开展“分区包干、挂钩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等,妥善处理了4.18主会场“双东”街区改造的拆迁纠纷,扬州供电公司220千伏高压输变电线路改造工程、妨害教场改造工程施工等一批涉及市、区重点项目建设案件。
法院服务大局、促进经济、保障民生的做法得到了广陵区委书记孔令俊,广陵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陈博文等区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分别作了重要批示:“区法院组织在新辖区内开展‘分区包干、挂钩服务’活动,这项活动很有意义,这也是基层法院贯彻‘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是全区‘三服务’工作(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落实。”“广陵法院顾全大局、勇担责任、精心组织、依法处置,经多部门联动,有效执结,从而为依法办案、高效执行提供了范例,也因此塑造了广陵法院文明之师、胜利之师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