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30日召开的江苏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会议上,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强调,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人民法院司法要突出能动性、服务性、阳光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艳,省政府副省长傅自应、省政协副主席陈凌孚等领导为全省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先进集体颁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作工作部署。全省各级法院院长、政治部主任参加了会议。

  李小敏在充分肯定在全省各级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取得的积极进展后指出,人民法院承担着施行法律、裁判纠纷、制裁违规、示范规则的作用,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要推进能动型司法,立足审判基本职能,把社会管理实践需求与司法工作客观规律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有效形式和鲜明特色;推进服务型司法,把有效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关切作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建立健全司法为民的各项机制;推进阳光型司法,把司法公开作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重要途径,统筹推进立案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树立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李小敏强调,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切实发挥好示范性、基础性、促进性和保障性作用,更加主动地服务人民群众,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扎实地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更加有力地夯实基层基础,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总结了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基本情况。据介绍,江苏高院党组始终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事关法院工作全局的一项重大任务进行谋划和部署,相继制定下发了《全省法院2011年深化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切实加强人民法院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法院参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项目化责任分解方案》等;全省各地法院司法审判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效凸显,南京中院围绕服务保障“青奥会”制定系列司法意见;连云港中院制定服务沿海发展“护航行动”方案;全省法院1至11月发送司法建议2155件。各地人民法庭与2025个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以及843个公安派出所、249个交警队、754个司法所、239所中小学、675家企业签订了共建协议;全省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践形式多样。江苏高院党组就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群众工作进行的专题调研报告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的批示肯定,转发全国法院;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成为江苏法院知名司法品牌;推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机制,“海安样本”的经验做法受到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常熟法院创新方式、能动司法,积极服务和保障小微型企业发展,荣获第十二届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公益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