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爱慕虚荣的男青年为了享受,向女同学借信用卡疯狂消费,短短二十天内累计刷卡近万元,结果因无力偿还而被女同学告上法庭。近日,江阴法院成功调解解决了这起纠纷。

年仅18岁的张某是一名高中毕业生,去年5月份,父亲为他在一家企业谋得一份工作。可是上班没多久,张某就对枯燥的上下班心生厌烦。去年7月,张某找到一个关系比较好的女同学玲玲,向她诉说自己刚上班手头比较紧,想借她的信用卡用用,以后发了工资再把消费掉的钱还到卡上。看在多年朋友的份上,玲玲把自己一张具备透支功能的信用卡借给了他。同时,张某还向玲玲借了一条价值3000元的金手链“显摆”。张某借到信用卡后,无心上班,一心享受,不但给自己购买皮鞋、时装进行包装,而且时常请朋友上咖啡店,短短二十天内,卡上累计消费近万元,并且还把女同学借给他的金手链当了2300元用于挥霍。不久,接到银行催款通知的玲玲知道了张某刷卡不还的事情,多次向张某催讨,但是张某以暂时没钱为由再三推脱,之后,张某的父亲代为归还了4500元。为了讨回余款、透支利息和金手链,玲玲最终选择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共计价值9800元。

案件受理后,为了避免伤害双方多年的友谊,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玲玲同意张某在两年内分期还清。因双方当事人都是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法官在庭后特意向玲玲进行提醒,一些银行卡、信用卡等和自己身份挂钩的凭证不能随便借给他人,一旦发生纠纷,首先必须由自己承担相关责任;同时,法官还对张某好逸恶劳的生活态度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