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大额钱款借予他人索还不到,嫌打官司“麻烦”走“黑道”,钱没要回反而惹了刑事官司。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对李某等人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3年以下刑罚,且均适用了缓刑。

要债还要出了刑事官司,李某作为名副其实的债权人起初心理十分不服,但经该院法官析理释法,最后认识到了自己这种强行索债的社会危害性,并最终认罪。2008年上半年,李某分两次借款14万元给周某,并约定好还款期限。孰料周某到期后不但一分钱未还,还四处躲避不见。担心被周某“黑”掉借款的李某,起初也想到通过法律正当途径打官司,但思量再三后还是选择了强行索债的错误方式。20087月,得知周某在启东某地出现后,李某纠集了徐某等亲朋9人驱车赶到当地将周某“捉”住,并强行带至南通某休闲中心看管并采取语言威吓和抽打肢体等行为逼迫周某还钱,后经周某妻子在筹款期间报警周某才得以脱身,前后已被连续非法剥夺人身自由11夜。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等人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理应受到刑法处罚,考虑到李某犯罪动机是为了索债且后果较轻,故作上述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