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港警邮寄千发子弹给大陆网友获刑七年
作者:赵德刚 发布时间:2009-01-08 浏览次数:1138
本网淮安讯:香港一名退休警察与同样爱好射击的江苏淮安男子相识后,先后三次通过EMS国际快件途径,从香港将各式弹药邮寄给居住在江苏淮安的网友汪某。日前,何某因犯走私弹药罪,被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现年54岁的香港人何某,2006年退休前一直在香港从事警察职业,平时酷爱射击运动,也经常参加一些射击活动,他还买了一些枪和子弹放在香港的家里。退休后,他在某“轻兵器论坛”上用自己的英文名“Dennie”注册网名,经常与网友交流。不久,他就在网上与同样爱好射击的淮安籍男子汪某(另案处理)相识。共同的兴趣爱好很快让他们在网上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为了方便交流,两人在网上互相交换了电子信箱,进行有关武器和弹药方面的交流和研究。在交流过程中,何某表示可以寄一些子弹实物样品给汪某,于是汪某就将同事的通信地址告诉何某。
在邮寄子弹过程中,为躲避海关的监管和X线检查,出身警察的何某每次都用铝箔纸包装,在邮寄面单上伪报物品品名、伪报寄件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先后分别于
案件移交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该院经过五次延期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邮寄、携带弹药入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走私弹药罪。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应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被告人何某走私弹药主观上是出于与网友共同研究的兴趣、爱好,走私的弹药亦没有流入社会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