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008年度,睢宁法院受理刑事案件568件,审结563件。为更好地发挥刑事审判职能,该院认真组织总结年度刑事案件审理情况。

一是重点刑事案件依然多发。该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盗窃案件数量最大,有123件,占结案数的21.84%;其次是交通肇事案件112件,占结案数的19.89%;故意伤害案件62件,占收案数的11.7%,抢劫、抢夺案件31件,占结案数的5.51%;强奸案件36件,占结案数的6.4%;诈骗类案件19件占收案数的3.37%;上述案件占全部结案数的68.71%

二是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活动。“打黑除恶”是实施“突破睢宁”战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举措,是改变睢宁民风很好的切入点。该院在县委的统一部署下,对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及故意伤害、抢劫、绑架、聚众斗殴、盗窃、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案件依法严厉惩处,共审结此类案件271件,判处393人。并对典型案件公开集中宣判,有力地维护了所在辖区的良好投资环境和治安环境。

三是依法严惩职务犯罪。该院围绕“突破睢宁、勤政肃贪”的工作要求,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三要务必搞准”的原则,高质量地审结了诸如原县交通局局长任树楼、农机局局长王殿刚、工会书记许翠华等一批职务较高、有一定影响的犯罪案件。

四是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年初,该院与检察、公安机关专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意见》,规范了司法自由裁量权,统一了执行尺度。全年惩处罪犯842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9人,对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258名罪犯依法适用了缓刑。

五是加大刑附民调解工作力度。在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工作中,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要求,该院不断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把大调解机制贯穿于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工作始终,要求每一承办法官不仅要掌握案内事实,还要充分调查了解案外情况,熟悉刑附民原告及被告的家庭、心理和经济状况,通过法定程序,悉心劝导。一年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均逾90 %,从根本上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六是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该院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过程中,注重彰显人性化原则,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将审判教育延伸,矫治未成年犯罪、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定期到学校进行法治宣传,扩大刑事审判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