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同事之间帮忙代领工资司空见惯,然而代领后私自扣留,同事找上门来讨要仍然拒绝归还却还少见。日前,北塘法院审理了一起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欠款人限期归还。

张某和苏某同在锡城某饭店做厨师,两人的私交也非常好。然而一次小小的贪念却断送了两人的友谊。2007620,又到了单位发放工资的日子。苏某刚好临时有急事,就拜托张某代为先领。张某满口答应,在领取了自己工资的同时,一并在工资单上张某的名字旁签上了自己名字。2728元的工资,张某单独放进纸袋,准备苏某回来交给他。突然接到老婆的电话,儿子的学费急着要。想想最近家里的事情一桩接着一桩,上个月的工资早见底了。张某萌发了贪念,想要将苏某的工资据为己有。想想朋友肯定要向自己讨要,就动了个脑筋,偷偷留了800多元,余下1800元还给了苏某。然而,这种事情怎么瞒得住,苏某很快察觉到自己的工资有问题,通过与公司的财务沟通,知道张某私自扣留了800元。苏某找到张某讨要,却被严词拒绝。无奈的苏某只好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归还欠款。

无锡北塘法院审理后,判令张某归还苏某800元。面对法院的判决,张某非但拒不履行义务,还屡屡威胁苏某,工作也干不下去了,苏某为了躲避张某的威胁,只好去外地打工,张某也一直躲避法院的追查。就在苏某本人都打算放弃了时候,北塘法院执行局坚持不懈的追查终于发现了张某的行踪,最终为苏某追回了800元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