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作者:王洪 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9-01-08 浏览次数:574
本网淮安讯:当前,淮阴区法院针对新农村建设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积极加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已审结涉及土地承包流转、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案件63件,较好地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是调解工作到位。该院注重发挥调解在处理涉农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及时妥善处理好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多发性涉农案件。2008年,涉农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1.36%,无一出现调解反悔、矛盾激化、涉诉上访现象。
二是便民措施到位。该院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受理、尽快开庭、迅速结案,最大程度缩短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规范巡回审判活动开展,定期就地开庭、现场宣判。2008年,该院法官先后深入辖区农村巡回审判涉农案件46起,受到了农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是法律服务到位。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组织法官经常性地到联系村开展工作,搞好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选择贴近群众、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件,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
四是司法援助到位。该院认真贯彻司法为民方针,对困难农民当事人执行诉讼费的减免缓制度,用足用好涉特困群体执行案件救助专项基金;深入开展“破零、帮扶”工作,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投入12万元,帮助一经济基础薄弱村兴办塑料颗粒厂;投入3万余元为122个困难户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