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注重和谐司法审判质效实现“两升两降”
作者:金永南 发布时间:2009-01-06 浏览次数:505
本网南通讯:案件标的增大,疑难复杂案件、群体性纠纷增多,面对严峻形势,江苏通州法院积极应对,注重和谐司法结硕果??
审判质效实现“
根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审判质效指标数据,2008年度,通州市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为58.40%,比去年同期上升2.36%。撤诉率为19.28%,比去年同期上升0.59%。上诉率为4.37%,比去年同期上升0.26%,改判、发回率为0.44%,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04%。审判质效呈现出民事案件调解率、撤诉率上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下降的良好运行态势。
2008年度,由于最高院对级别管辖进行了调整,通州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标的额从原来的不超过80万元调整到800万元以下,该院受理的案件呈现出标的额增多、疑难复杂案件增多的趋势。2008年受理的案件标的额达11亿元,同比增长超二倍。同时,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通州市属经济发达地区,部分企业主弃企逃债,或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造成经济合同类案件、劳动争议类案件增多。此类案件带有明显的群体性,稍处理不慎,极易造成社会矛盾激化。2008年,通州法院案件全院共受理一审案件619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3.09%。
面对案增人不增的严峻形势,通州法院审时度势,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加大审判管理力度,深挖潜力。
一是实行繁简分流。针对案多人少状况,采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模式,分速裁组与难案组,针对各审判人员特点进行合理分工,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侵权类案件由速裁组快审快结,提高调解率,缩短审理期限;对建设工程、劳动争议、房地产类案件由难案组审理,实行难案精审,提高案件质量。在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案件增多、审理难度大的情况下,实行专业化审理对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起到很大作用;
二是挖掘自身潜力,充分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在案件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根据每位工作人员的优缺点,分案时,案件注重向办案能力强、效率高的承办人手中流转,法官之间激烈竞争,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积极开展诉调对接。民法庭审理案件过程中,针对案件特点,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党委及民调组织力量,共同努力化解各类纠纷;
四是扎实推进“奋力拼搏、争当标兵”活动开展,为审判提速。在“奋力拼搏、争当标兵”竞赛活动中,通过抓思想认识增强凝聚力,统一干警思想,牢固树立起审判质效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认识,并通过分析与点评部门及办案人员审判质效现况,鼓励审判、执行一线干警齐心协力、奋勇争先;
五是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强化调解意识,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加强庭前、庭中及庭后“三段式”调解,力求案结事了。不断创新调解方法,采取电话调解,信函调解等方式,促使案件调解成功。在遇有调解难度大的情况下,庭内承办法官之间、承办法官与辅助人员之间通力合作,互相配合,采取“叠加式”调解方式充实调解力量。庭领导则择机适度介入调解工作,加大调解力度,充分利用庭领导的权威,促成矛盾纠纷以调解形式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