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多措并举助企业发展渡“危机”
作者:马小英 发布时间:2008-12-26 浏览次数:581
本网南通讯: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助企业发展转“危”为“机”,近日,如东法院召开党组会议,针对涉企类案件进一步明确了“调研与沟通并行,审判与服务并重,维稳与解困并力”的工作方针,以大局为重,采取多项措施,为企业解困和经济发展提高司法保障。
该院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由副院长任组长的专题调研组,深入各镇大中小企业探访,了解此次金融危机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并就企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需要法院提供哪些司法服务进行专题研究,力争有的放矢、应对得当。
在立案工作中发现因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出走等经营异常行为引发批量诉讼的,及时向县委汇报,同时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为企业解困和案件审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释明,加大诉讼费用缓、减、免力度,保障经济确遇困境的当事人依法平等行使诉讼权利;对因企业破产、歇业等引发的裁员、工资报酬等民生案件,以及涉及申请执行人自身经营保障的案件,予以快速审理和执行。
灵活运用财产保全等措施。采取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措施时,遵循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原则,分别不同情况,灵活采取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措施:对确已无法正常经营的企业,加大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力度,防止企业资产进一步流失;对仍在正常经营的企业,应尽量采取查封固定资产、允许使用不得转移等方式进行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尽量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慎用强制执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正在运行的企业的高管,给予适度的宽松,慎用强制措施,避免引起恐慌,尽可能采用和解、调解的方法促进案结事了,努力达成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