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丹阳法院高度重视司法鉴定工作,从三个方面对委托鉴定、评估、拍卖进行全面规范,有效提高了司法鉴定工作的质效和公信度。今年,共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案件492件,比2007332件上升了48%,平均办理期限28天,比去年缩短了7天。

一是用制度促规范。先后制定了《关于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司法鉴定办公室人员廉洁自律细则》等规定,对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以及司法鉴定办人员行为准则作出详尽规定,为规范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用公开促规范。坚持“七公开”,即: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流程公开、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公开、鉴定机构名册公开、随机选择鉴定机构程序、公开移送鉴定材料公开、鉴定结果公开、鉴定费用公开。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的同一鉴定机构,注意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双方当事人不能作出一致选择的,该院在双方当事人都在场的情况下,通过摇号机随机现场选取鉴定机构,增强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的透明度。

三是用监督促规范。对一方当事人未到场选择鉴定机构的,邀请院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到场监督,由司法鉴定办公室二名工作人员现场随机选取。向司法鉴定机构送交鉴定材料送时,由二名工作人员同行,进行相互监督。收到鉴定结论后,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征求意见,增强司法鉴定工作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