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四个意识科学管理司法鉴定
作者:马苏宁 李阳 发布时间:2008-12-26 浏览次数:713
本网镇江讯:丹阳法院司法鉴定办公室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共收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案件492件,比2007年322件上升了52.80%,平均办理期限28天,比去年减少7个工作日,得到了司法机关、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是树立规范意识。严格执行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的各项流程,切实做到当事人权利义务公开、鉴定机构名册公开、随机选择程序公开;
二是树立公正意识。对当事人一方未到场选择鉴定机构的,邀请本院纪检部门现场监督,由司法鉴定办公室二名以上工作人员随机选择鉴定机构,督促鉴定机构公作出鉴定结论;
三是树立效率意识。推行了“办案程序化,工作制度化,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化”的科学管理机制,强化了司法鉴定的流程、时限、权限的标准化管理,使鉴定的效率有了很大提高。
四是树立协调意识。该院和各司法机关的相关鉴定部门密切合作,采取“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方针,特别是对那些全市争议大、矛盾易激化、社会关注的案件及时地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平息纠纷。同时建立定期的信息交换制度,就司法鉴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会商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