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不起的倒插门女婿
作者:赵建峰 李爱华 发布时间:2011-12-30 浏览次数:387
做了十年的倒插门女婿,突然之间女方起诉离婚,要求男子扫地出门。气愤难耐的男子只得请了律师,请求法院为他维护权利。近日,如东法院处理了该起倒插门女婿离婚案件。
2001年,如东男青年顾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女青年缪某。考虑到家境平穷,加上家中兄弟也很多,为了节约结婚的开销,顾某来到缪某家中做了倒插门女婿。入赘后,因为没有一技之长,顾某遂做了和尚,虽然名声不是很好,但在农村还是收入不菲。两人婚后生育一女,之前两人感情一直不错。2010年8月,女方遇到了自己的初恋,然而缪某却没有顾及家庭和小孩,竟然出轨了,进而提出了离婚。顾某由于被戴了“绿帽子”,因而基本上同意离婚。双方争议的是如何分割财产。女方要求男方扫地出门,在女方看来,房子是她家的,土地也是她家的。男方只是当初入赘来的,因而一旦离婚,男方必须离开。男方对此则显得很委屈,被戴了绿帽子还落得不是理的样子。
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意见。双方同意离婚,同时女方将现有住宅拨出两间给男方,同时补偿男方2.5万元。法官认为,其实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法律都是同等保护的。在本案中,男方作为倒插门的女婿,“嫁”到女方家将近十年,为家庭作出了重要贡献,要求男方“扫地出门”的做法显然是有失公平的,如同保护女方一样,法律对于倒插门的女婿也是给予同等保护的。在离婚时,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收入、对家庭的贡献等各方面,同时对于生活困难者包括夫妻一方离婚后没有住房的给予照顾,而不可能简单地要求夫或妻一方扫地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