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虎丘区法院“三个着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法治区建设
作者:查鸣 发布时间:2008-12-26 浏览次数:500
本网苏州讯:日前,苏州市虎丘法院根据市中院的指导精神,结合高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特点,出台《实施意见》,“三个着力”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确保“法治高新区”创建总体目标的实现。
一是着力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健全预防矛盾纠纷网络并完善排查调处机制,提高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维稳能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降低再犯罪率。重点开展“新苏州人”维权,提高新苏州人学法、知法、守法意识。认真做好决策保障工作。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开展专题调研,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努力为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着力做好矛盾纠纷诉讼化解工作。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保障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努力运用和谐方式结案,妥善化解涉诉矛盾纠纷。推进行政诉讼协调撤诉工作,力求将行政争议解决在基层,促进官民和谐。建立健全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努力形成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局面,切实保证胜诉债权人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加强诉前指导工作、审理中的服判息诉工作与判后法律释明工作,加强申诉、申请再审和再审案件的和解息诉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涉诉信访预警机制,努力提高息诉罢访率,确保不因法院的司法行为不当引起社会矛盾的激化。
三是着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深化“审判服务进社区”活动,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积极构建纠纷就地解决机制,构筑基层维稳平台。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法院附设“人民调解窗口”工作,和基层调解组织形成互相支持、互相促进的良性互动工作局面,有力提升纠纷解决的效率和效果。加强“诉警对接”、“诉裁对接”机制的建设,与公安交警部门和劳动仲裁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对接互动,合力化解矛盾,实现案件处理“两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