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斜桥法庭帮农民工讨薪80万元
作者:靖江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12-30 浏览次数:314
元旦前夕,靖江法院斜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集团劳资纠纷案,最终企业与83名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农民工及时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今年2月至10月,83名农民在靖江市某船舶配件安装工程公司工作,他们每月仅能领到不足1000元的生活费用。10月中旬,83名农民工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工资,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农民工申请劳动仲裁,靖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公司不服,诉讼到法院。
靖江法院斜桥法庭12月初受理这一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后,公司负责人以公司出了工伤死亡事故,进行了巨额赔偿,现处于歇业状态,经济状况不好,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来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为由,想继续拖欠。斜桥法庭负责人、副庭长刘炳涛明确告知他,你现在难,但农民兄弟更难,他们中有不少人来自云南、河南、四川等地,辛苦一年,家人还等着他们挣的钱回家过年呢。你必须想办法筹钱支付他们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必须按月发放,现你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公司负责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尽快向亲朋好友筹钱,在2012年元旦前发放农民工的工资,并请求法院对这一纠纷进行调解。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对农民工工资数额进行了重新核算,除去已付的生活费外,公司还应支付83名农民工工资款80万余元。
斜桥法庭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了83份调解书,确定每个农民工应该领取的工资数额,目前,他们已陆续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