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赣榆法院坚持依法服务大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化解拆迁纠纷,积极推行“和谐拆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日前,该院仅用十天时间快速妥善处理了两起拆迁纠纷案,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4年,拆迁户张某拒不拆迁而导致该县黄海西路美化工程搁置至今。今年,又因被拆迁人某公司(部分房产已经委卖给个人)拒不拆迁,而导致镇西路无法接通。两拆迁户分别与县国土储备中心和开发商达成协议,但仍拒不拆迁。为此,该县国土储备中心和某开发商分别诉至法院。

接案后,赣榆法院极为重视,在详细了解基本情况后,认为特殊案件特殊对待,在立案前,该院分管副院长韩宝村带领民一庭庭长曹胜和调解能手姜霜菊同志,放弃休息时间,于126(周六),在先行察看了拆迁现场之后,即与被拆迁人进行了接触,经过2天的耐心疏导、细致工作,但未见成效。该院遂于128予以立案。立案后,该院不是简单发传票等候开庭、一判了之,而是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仍不放弃调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多次做工作之后,被拆迁人某商业公司于立案后第5天,拆迁户张某于立案后第10天,同意按拆迁协议自行拆迁并主动让出房屋,至此,两大拆迁障碍已全部解决,确保了道路按时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