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针对目前大量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以不同形式进入法院,法院内部安全环境不容乐观的严峻态势。南通中院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推出“四项措施”认真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为审判执行营造和谐的司法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保卫责任。该院规定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法院和各庭、室、处、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维护稳定、保障安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负起领导责任。院长、分管院长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确保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或紧急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该院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在原有法警内卫人员的基础上,又与市保安公司签订了租用八名保安人员的协议,大大提高了法院的安全保卫能力。在工作中,该院深入开展安检职务教育,使法警及安保人员充分认识到安检保卫工作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审判活动正常开展,进一步强化干警安保防范意识,提高安全保卫防范能力和应急反映能力。

三是规范安检程序,细化安检工作环节。为了将安检工作落到实处,该院购置了安检门,所有当事人进入法院都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从安检门通过。实行引导员、检测员分工负责制,制定了安检操作工作流程,细化安检工作环节。在经费相对紧张的情况下,该院优先订购了安检机和身份证自动识别仪,为安全保卫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是落实安保制度,不断提高防控能力。该院切实加强对进出机关的人员、车辆、物品的管理,确保机关安全。制定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建立与公安、检察院、司法局等信息情报沟通机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的不安定因素,有效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车辆、机要、枪支弹药和办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或者影响机关安全的情况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通过几方面的工作,该院机关安全保卫能力进一步加强,法院文明热情、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得到进一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