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近日,苏州市金阊区分管区长谈岳良对金阊区法院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联席会议的专题报告作出批示:“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在规范我区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特别是在联席会议上的分析研究很有针对性,指导的实效性也较明显。望能为全区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作出贡献。”

今年以来,金阊法院自觉地把行政审判融入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之中,在服务大局中实现行政审判工作新跨越,较好地改善了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促进了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一是行政诉讼工作到位,协调“官民矛盾”。依法拓宽受案范围,对符合受案范围和条件的均予以立案;充分行使法官释明权,加强对当事人特别是原告的诉讼指导;坚持合法性审查,加大对涉及土地征用、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等案件的审理力度,增强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监督;正确适用法律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具体法律规定不明的根据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作出符合立法意图的裁判。

二是非诉案件审查到位,增进社会和谐。严把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关,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不予执行;探索非诉执行案件听证制度,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

三是延伸服务工作到位,促进依法行政。定期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邀请人大、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机关负责人参加,帮助行政机关查找败诉原因。做好行政延伸服务,围绕行政审判工作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行政机关。针对具体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促使行政行为规范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