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近日制定了对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最高能得到2万元人民币的救济金,因加害人没有能力赔偿而孤立无援的群体现在不再无助。

刑事被害人包括因犯罪行为人身遭受直接伤害的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依法由其供养的部分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同时规定了此范围一般适用于该院审理生效的刑事公诉案件。 刑事被害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才能申请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刑事被害人实际医疗费支出在1万元以上,本人无能力支付;刑事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被当地政府确认为特困户。司法救助所需资金由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