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三项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
作者:鹿海彬 发布时间:2008-12-22 浏览次数:583
本网徐州讯: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为此,丰县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大对金融债权的审执力度,积极应对当前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是公正高效司法,维护金融秩序。人民法院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涉金融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力度和执行工作力度,在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打击逃废债务行为,降低不良资产率的同时,如发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处置金融不良债权过程中与受让人、中介机构等恶意串通,故意违规处置金融不良债权,有经济犯罪嫌疑线索的,要及时将犯罪嫌疑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查处。全力维护信贷秩序和金融安全。
二是建立“绿色通道”,做到诉讼便捷。针对当前银行清收债权的任务重,清收难度大的特点,要建立金融诉讼案件的快速立案通道,积极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对于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金融债权要及时按照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责令债务人履行债务;充分发挥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作用,积极探索和建立金融案件专业化审理机制,注重发挥诉内与诉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债务。
三是强化审执措施,实现金融债权。在审理和执行金融类案件时,需要对金融不良债权和相关财产进行评估、审计的,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并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进行,要对评估、审计程序和结果进行严格审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价时,严格被执行财产的拍卖、变卖程序;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适时开展对金融案件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最大限度回收金融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