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20081219,东台市委召开全市清理执行积案推进大会暨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清理执行积案电视电话会精神,全市各乡镇、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东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崔康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形成合力,攻坚克难,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全面发展。东台法院许建兵院长代表全市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对清案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东台镇和国土局、人行东台支行的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表示将更好地配合法院执行,与人民法院建立起高效率的长效协作机制。会议下发了东台市委《关于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文件,主要从六个方面明确和落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配合执行工作的职责。

一是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树立司法权威。要求公安、检察与法院通力协作,形成公检法三为一体的执行主力,利用各自优势,加大对拒执罪的侦察、审查,及时监控涉案人员,当场扣押涉案财产,从法律层面加强执行威慑力。

二是相关部门做好协助工作。要求公安、国土、城建、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根据业务特点,及时准确提供所掌握的被执行人的相关材料,便于人民法院有针对性的拟定执行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三是政府部门做好保障工作。要求财政、民政、信访、司法等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通过建立救助基金、保障基金,提供司法援助等方式,钝化社会矛盾,缓解当事人对立情绪,防患于未然。

四是协调好涉及下属、辖区的执行案件。要求各单位对涉及自身的执行案件,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发挥好带头作用。对抗拒或消极履行的有关单位,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是完善征信系统。要求有关单位联动协作,资源共享,构建全方位征信系统。《实施办法》特别要求金融、工商在办理贷款、年审等手续时,将纳入征信系统的企业和私营业主列入黑名单。

六是广泛宣传,壮大声威。要求广播电视和平面媒体开辟专门栏目或版面,对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行及时、广泛、持久的宣传报道。对拒不履行的企业和部门的各项资料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