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为进一步强化人大司法监督效果,高邮法院采取三项举措,积极主动通过人大司法监督,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能力,确立和巩固了司法公信力。

一是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意识。该院把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监督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的政治任务部署好、安排好,深入领会人大司法监督的重要意义,坚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高度,准确把握人大司法监督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

二是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制度。通过建章立制,把接受人大司法监督转化为具体的工作制度,将使之进一步经常化与可操作化。该院建立了对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事先征求和听取人大代表意见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的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反馈制度、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和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对人大代表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做到高质量、高效率进行办理并及时反馈,确保人大代表监督权落到实处。

三是规范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分别在年初和年底开展人大代表联络专项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通过召开座谈会、登门拜访等方式,广泛收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在人大代表中聘请陪审员工作,通过参审案件、日常工作检查等形式,加强对法院工作全方位的监督,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联系沟通措施,不断加强与人大机关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请求人大机关帮助排除法院改革中的障碍和难题,争取更为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