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以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省高院会议精神为指引,按照“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六个到位” 、“六个结合”和“六个确保”的工作思路,“柔刚并举”清理执行积案。

一是以“柔”为先。所谓“柔”是指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教育被执行人,以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的执行方式。执行中执行人员应做到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做好对被执行人的教育工作,适当时可邀请人大代表、基层组织党员干部以及被执行人的亲友参与执行教育,使被执行人正确认识法律、认识执行工作,积极主动地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同时也向社会宣传了法律知识和执行政策,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二是以“刚”为盾。所谓“刚”是指必要时对被执行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强制手段的执行方式。对于不听教育的,可采取媒体曝光、限制投资融资、限制高消费等手段给其加压;而对于有恶意逃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要坚决采取强制措施,该拘留的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从根本上破解执行难。同时也震慑其他有意抗拒执行的“老赖”们,敦促他们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