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三项措施妥善处理涉农案件
作者:鹿海彬 发布时间:2008-12-19 浏览次数:429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丰县法院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妥善处理涉农纠纷,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关注农村群众司法需求,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对于侵占耕地犯罪,侵占、挪用、贪污农业投资、种粮补贴犯罪,挪用农村信贷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危害农村金融秩序犯罪,对霸占农村集贸市场、强买强卖等危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犯罪,从快从严惩处。截至目前,该院共审理此类案件85件,震慑了犯罪,维护了农村生产生活的稳定。
二是妥善处理涉农民事纠纷。在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土地补偿款分配、工伤、医疗等涉及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中,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简便、快捷地解决此类纠纷;着力开展巡回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缩短巡回周期、甄选案件类型、提高审理水平。
三是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该院把“三农”案件纳入优先执行的范围,实行“立案优先、人员优先、兑现优先”的“三优先”制度,及时、充分地实现农村群众的利益;同时利用农忙时节,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三农”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共开展4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涉农案件412件,标的金标达37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