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徐州贾汪法院大吴法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民事案件,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把调解贯穿于审判的始终,从源头上杜绝了涉诉上访,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截至目前,该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37件,审结408件,调解250件,撤诉120件,调解撤诉率88.75%,受到群众的称赞。

在审理家庭纠纷等案件中,该庭工作人员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释之以法,从情、理、法上感化他们,通过调解工作,尽量不开庭辩论,尽量避免矛盾激化,从而尽快促成案结事了。因这类案件多为减、免诉讼费的,更容易促使当事人和解,所以案件大多以及时调解或撤诉结案,履行义务较为顺利,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对离婚诉讼案件,考虑到家庭是整个社会最基本的单元,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就是达到家庭和谐、社会和谐,该庭审理案件以调解和好为目的,使全庭所审结的离婚诉讼案件80%是撤诉或调解结案,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对于审理权属、侵权纠纷的案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情绪过于激动,矛盾比较激化,该庭工作人员分别进行调解,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再按诉讼程序进行,引导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让双方认识明了各自的诉请、抗辩是否合理,是否合法,而后进行调解,效果较好。

 对个别矛盾冲突较大的案件,该庭审理时更是将调解作为重中之重。如该庭审理的一起妯娌双方因口角一方喝农药自杀身亡案件,双方当事人及亲属起诉前多次发生打斗,经过村、镇两级调解都没有得到解决。法庭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庭长亲自把关,在对整个案情进行认真讨论分析基础上,经过三次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以被告给付8000元结案,彻底化解了双方矛盾,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