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丰县法院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促进“官民”和谐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8-12-18 浏览次数:509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改善行政执法环境,促进了“官民”和谐。
一是做好专题培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经常性的深入到行政机关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从事实、法律、程序等方面作详细、全面的讲解,提高了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是强化法制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懂法守法意识。非诉执行案件涉及干群关系,针对此类案件特点,该院加大法制教育、疏导力度,尤其在执行计划生育非诉案件中,针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违法户有所增多的情况,与计划部门一起到涉及案件较多的乡镇进行法制宣传,就地讲法,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改善外部执法工作环境。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扩大行政审判的影响;对重大案件及时与县委、人大、政法委沟通,争取更多的支持和理解;积极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争取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配合协助法院工作,从而使外部执法环境从根本上得到了改善。
四是提出司法建议,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根据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及时给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