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教育和挽救未成年被告人,丰县法院探索建立未成年犯“三个联动”机制,达到了融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于审判之中的特殊教育效果。

联动预防教育。在部分中学设立法制教育站,坚持“一课两会”制度。“一课”即坚持与学校形成正常联系制度,采取少年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两会”是指“以案讲法会”和“家长师生座谈会。召开未成年犯“社会联动帮教”座谈会,开庭前邀请县人大等有关单位,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的老师、同学、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参加座淡,针对各自工作的特点,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审前阶段的法制教育。

联动庭审教育。充分发挥陪审员、公诉人、辩护入、监护人的作用。邀请共青团、妇联、工会等单位的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通过公诉人教育青少年被告人正确对待审判,辩护人除维护青少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外,还帮助分析危害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以及吸取的教训,进行深层次说教;发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监护人的作用,从亲情角度对进行教育,达到融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于审判之中的特殊教育效果。

联动审后教育。坚持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纵向延伸,联合团县委等有关单位成立“帮教小组”,同青少年犯所在单位、家庭、居委会或村委会共同商定改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