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近三年间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有关情况。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表示,当前,法院审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有三个特点:“一条龙”式分工合作的共同犯罪案比例高、犯罪涉及面不断扩大、个别监管人员渎职等监管弱点暴露。

  据江苏省法院统计,从2009年至2011年11月,全省审结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6件,生效判决人数137人。罪名涉及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还有相当数量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依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周继业表示,当前,江苏省法院审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比例较高。2009年至2011年11月,全省法院审结的66件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达31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47%。在作案过程中,犯罪分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甚至形成产、供、销“一条龙”链条。

  其次,犯罪涉及面不断扩大。犯罪行为既涉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牛肉、猪肉等食品,也涉及关乎民众身体健康的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药品,还涉及烟、酒等国家专营专卖的消费品。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发生,暴露出监管上还存在薄弱环节。许多案件反映出,食品、药品的监管还有死角和空档,监管不到位,脱管失控,甚至有的个别监管人员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渎职犯罪。

  周继业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严厉打击力度,加强调研和司法建议工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立法不断健全,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强与相关执法执纪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