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钱迷心窍抢得七十元 两大学生被判三缓三
作者:戚新明 谢茜 发布时间:2008-12-17 浏览次数:1211
本网扬州讯:两名在校大学生一时钱迷心窍,竟在国庆长假期间打起了抢劫在校中学生的主意。虽只抢得了七十元,却获得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张某(系大专在读生)、黄某、李某(系本科在读生)事先共谋,欲对在校生王某实施殴打并索取香烟。
高邮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张某、黄某、李某、钱某分别构成抢劫罪,判处张某、黄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