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爱妻红杏出墙 持铁锤怒砸情敌
作者:李萍 澄研 发布时间:2008-12-17 浏览次数:1000
本网无锡讯: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为泄愤而举起铁锤朝“情敌”的头部猛砸三下,致使“情敌”构成重伤。日前,江阴法院审结了这起因夫妻感情不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受害人损失10万余元。
去年年初,河南籍王某携爱妻一起来澄打工,夫妻俩都在江阴某建材公司工作,平时与同事束某关系不错,互有往来。今年年初,王某发现妻子经常与束某走在一起,聊天、打牌,包括工作忙碌的时候,总能看到两人有说有笑,于是王某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临近夏天时,妻子越发注重起打扮,这让王某更加怀疑妻子对其不忠,但又苦于找不到证据,心情很是郁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其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对受害人束某提出的各项经济损失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