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日前,盱眙法院集中向247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款28.6042万元, 247件申请执行案件一次性执结。

刘勇、曾照俊等247名农民工在私营企业江苏狼山水泥有限公司打工,后因企业经营不善,公司负责人丢下公司不知去向,这些农民工的工资无处讨要,经盱眙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由江苏狼山水泥有限公司现在的企业主负责垫付公司拖欠的247名农民工的工资。1127,刘勇、曾照俊等247名农民工持盱眙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到盱眙法院申请执行。当了解到申请人全是农民工,生活并不宽裕的实际情况后,盱眙法院执行局明确专人陪同申请人到立案大厅立案,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的执行法官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执行通知书,并由执行局局长亲自送到江苏狼山水泥有限公司。为尽快执结此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更好的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盱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瑞祥和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叶锋两次带领执行局同志到江苏狼山水泥有限公司,与现任负责人进行沟通和协调,经多方努力仅用8天时间,就将全部执行款28.6042万元执行到位,保护了247名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充分体现了法院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信心和决心。在拿执行款前,247名农民工代表刘勇向盱眙法院赠送一面上书“秉公执法、司法为民”的锦旗。